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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5-15 14:04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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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12日,高速交巡警彭水大队执勤民辅警在S3渝湘复线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车存在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。民警当即指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,面对询问,驾驶员承认由于自己的车辆违法较多且驾驶证余分不足,担心被高速公路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行为,便铤而走险利用充电盖对机动车号牌进行遮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一条、第九十条、九十五条之规定,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,予以驾驶证记9分、罚款200元的处罚,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教育。
高速交巡警提醒:通过“遮挡号牌”的方式逃避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罚是典型的“掩耳盗铃”。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、不悬挂或者随意遮挡、污损号牌上道行驶,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该行为扰乱交通管理秩序,诱发各种违法行为,威害公共安全。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切勿存在侥幸心理,“聪明反被聪明误”。
(来源:高速交巡警彭水大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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