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关幼儿园,教育部最新明确!
学前教育法草案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
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
草案共八章74条包括总则、规划与举办保育和教育、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投入与保障、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
草案主要从六个方面作出规定:
●明确学前教育定位,补齐教育短板
●健全规划举办机制,促进资源供给
●规范学前教育实施,提高保教质量
●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,提升教师素质
●完善投入机制,加强经费保障
草案明确:
●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,以政府举办为主,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,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;
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、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;
●幼儿园应当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,落实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;
●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。
(来源:新华社、重庆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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